餐饮公司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步骤 |
发布日期:
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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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对取得卫生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根据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果对其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次年食品卫生监督的频率。 1、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依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规范(良好企业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量化评价。卫生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是对食品卫生管理、布局、卫生设施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利用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进行现场审查,凡不符合发放《卫生许可证》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分别做出良好、一般的审查结论,并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一年内,进行常规的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的量化评价除对卫生许可审查项目仍需进行量化评分外,还要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实际卫生状况、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利用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现场审查,做出良好、一般或差的审查结论。属合理缺少的项目应进行标化,计算标准分。 (1)发放《卫生许可证》的标准 1)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表中所有关键项目均符合基本要求; 2)得分不低于总分的60%。 (2)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对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卫生监督应依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按《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进行行政处罚,尚构不成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同时要按照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做出审查结论。 (3)审查结论的判定依据 根据卫生许可审查量化得分的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得分,分别做出良好、一般、差的审查结论。 1)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者,评为良好; 2)得分为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 3)得分低于总分的60%者,评为差。 2、食品卫生信誉度评级及监督频率 根据对食品生产单位卫生许可审查和一年内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论的平均情况综合评价,确定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新领取《卫生许可证》的一年内不评级,按常规监督进行,食品卫生信誉分A、B、C、D四个等级,并按下列标准确定监督频率; 1、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结论均良好的,为低风险,评为A级,进行简化监督。 2、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有一个良好,另一个一般的,为中风险,评为B级,进行常规监督。 3、卫生许可证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均一般的,为高风险,评为C级,进行强化监督。 4、卫生许可审查结论为差的或者卫生许可审查结论为良好/一般,但是经常性卫生监督为差的,评为D级,不予许可或次年不予验证。 违反关键监督项目之一的,A、B级在原有的级别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C级根据情况停业整顿或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对于违反关键监督项目做出降级处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改进,其生产、质量负责人应重新参加岗位的卫生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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