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 文件 |
杭贸财〔2013〕11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商贸服务业 发展项目财政资助的通知 各区、县(市)商贸主管部门、财政局,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8〕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11〕8号)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促进我市现代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按照《杭州市商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政函〔2012〕83号)的规定,现就2012年度商贸发展项目财政资助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管理规范,符合我市商贸流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要求的各类商贸服务业企业(含药品流通企业)实施的商贸服务业发展建设、改造项目。重点资助: (一)杭州市重点培育的商贸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及列入市政府公布的“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培育名单的百强商贸企业的重点改造、建设项目; (二)列入省、市、区、县(市)商贸发展规划的重点企业的建设、改造项目; (三)商贸服务企业(含药品流通企业)连锁网点、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改造项目; (四)重建和修复改造商业企业“老字号”的项目以及在技术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的商业“老字号”企业的项目; (五)“菜篮子”、“三绿工程”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改造项目; 生猪定点屠宰场撤并、改造项目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等项目另行组织申报。 同类项目已享受过中央、省、市级财政其他专项财政资助政策的不再重复资助。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文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绩效分析等; 2.《杭州市商贸重点项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表格可杭州商贸网或杭州财税网下载); 3.项目实施批准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项目竣工审计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 5.项目实施、投资额度等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6.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和申请文件一律以打印或印刷形式填报(勿手工填报),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 三、申报程序 未明事宜可与市贸易局(市粮食局)或市财政局联系。 市贸易局联系人:刘卫兵,电话:85811422。 市财政局联系人:王敏燕,电话:87802639。 附件:杭州市商贸发展项目资助申请表 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3年4月28日 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2013年 5月 3日印发 附件 杭州市商贸发展项目资助申请表 (电子商务□流通技改□) 报出日期 :20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盖章) | | 资助项目 主要内容 | | 项目批准机关文号或备案依据 | | 项目起止年限 | | 项目总投资 | | 实际投资额 | | 企业法人代表 | | 电 话 | | 企业联系人 | | 电 话 | | 企业地址 | | 邮 编 | | 企业主要 经营情况 | 上年全年经济指标 | 当年(填表日止)经济指标 | 具体指标 | 上年全年经济指标 | 当年(填表日止)经济指标 | 营业总额 (万元) | | | 注册会员数(个) | | | 上缴税金 (万元) | | | 网上交易额(万元) | | | 利润总额 (万元) | | | 网站日 访问量 | 人(次)/日 | 市级企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商贸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区财政部门意见: 同意按区、县(市)承担比例配套资助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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