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杭 州 市 财 政 局 | 文件 |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推进“美食之都”建设 财政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商贸主管部门、财政局,各休闲美食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购物天堂、美食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11〕8号)和《关于加快杭州市餐饮业发展推进“美食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2〕178号)精神,提升“休闲美食之都”品牌,推动我市休闲美食行业的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根据《杭州市商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2〕83号)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推进“美食之都”建设财政扶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税收解缴级次在我市,依法纳税、管理规范。 (二)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经营规模,近几年经济效益较好并具有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申报企业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发生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行为。 (四)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质量投诉事件。 二、申报项目和标准 (一)扶持餐饮品牌引进。在我市新设立的经国际专业评估咨询机构认定的国际餐饮品牌门店(单家)经营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品牌经营者(在杭独立法人)10万元;在我市新设立“中国驰名商标”餐饮品牌门店(单家)经营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年营业额达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品牌经营者(在杭独立法人)5万元。 (二)扶持餐饮企业扩张。总部在杭州的餐饮企业,在国内其它城市新发展具有杭州特色(包括店招、菜品、装修等)的连锁自营店,完成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且正常开业的,按投资额的千分之一给予在杭总部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新投资到境外的,按投资额的千分之二给予在杭总部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扶持餐饮品牌建设。餐饮企业新被评为“国际餐饮名店”、“中华餐饮名店”、“全国绿色酒店”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新被评为五钻酒店(国家特级)、四钻酒店(国家一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6万元、3万元;若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只可就高享受一项。 (四)扶持“老字号”发展。餐饮企业新被命名为“中华老字号”的,给予一次性奖补6万元。 (五)扶持专业人才培养。餐饮企业中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茶艺师及设施维修人员等)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达80%以上的,一次性资助餐饮企业10万元。 (六)扶持餐饮企业改造提升。餐饮“老字号”企业进行新产品研发、信息化建设提升、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建设的项目,给予投入额(不含土地款)12%的财政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扶持协会建设。对休闲美食相关行业协会承办市政府的美食节庆、会展、培训、竞赛项目活动的,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发展。 三、申报应提交材料 (一)项目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企业的基本情况、发展概况、项目内容、绩效分析等); (二)推进“美食之都”建设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 (三)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项目实施批准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 (五)按照实际投资额补助的项目需提供具有一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实施、投资额度等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书; (六)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申报“扶持专业人才培养”项目需提供企业员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其他可以证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 四、申报要求 (一)凡符合资助范围和条件的企业,登陆“杭州商贸网”(http://www.hzsm.gov.cn),点击“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或直接登陆“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注册后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并经属地商贸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同意后,联合行文上报市贸易局(市粮食局)、财政局。 (二)申报材料以及项目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三)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应详实。 (四)申报材料用A4纸张,一律以电脑打字的形式填报,按照需提供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编制页码。申报表格可在杭州商贸网上下载。 (五)所申报的项目不得与本市类似扶持资金其他项目重复。 (六)项目实施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以后,且申报时项目已完工。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并将材料一式2份于8月15日前报送到市贸易局(市粮食局)。如有申报不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如有未明事宜,请与市贸易局(市粮食局)或市财政局联系。 市贸易局(市粮食局)联系人:丁敏,电话:85156269; 市财政局联系人:王敏燕,电话:87715139。 附件:杭州市推进“美食之都”建设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 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4年7月22日 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粮食局) 2014年 7月 25日印发 附件 杭州市推进“美食之都”建设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 | (盖章) | 注册资金 | | 单位性质 | | 办公电话 | | 法人代表 | | 电 话 | | 传 真 | | 项目联系人 | | 电 话 | | 电子邮箱 | | 企业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工商登记日期及组织机构代码 | | 上年度资产总额(万元) | |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 | |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 | 上年度利润总额(万元) | | 上年度末职工人数(人) | | 企业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 | 项目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 | 申请奖励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 1 | | | | 2 | | | | 申请奖励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 | | 本项目是否获得其它部门的资助 | | 企业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声明,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属地商贸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属地财政部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市贸易局(市粮食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市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 | | | | | | | |
注:1.表格可在市贸易局网站上下载,要求以电脑打字的方式填写上报。 |